中新经纬7月1日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江教育”)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
图片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指出,2021年11月26日,沪江教育在发布标题为《日语基础直达N1【全程签约班】全额奖学金版》课程销售页面,在课程详情中宣传含有“名师联手,协议保过,4重保障”的广告语。同时,沪江教育在日语基础直达N1【全程签约班】全额奖学金版的协议中,没有协议保过的条款;该销售网页中提到的香香老师、葱花老师、Sizuka 老师和小萌老师4位老师中,其中葱花老师和小萌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截止2021年12月14日,该课程销售收入共计29830.85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沪江教育在销售的课程商品广告中,一是宣称“协议保过”字样,实际在与学员签订的协议中并没有协议保过的条款;二是宣称的“4大名师联手”,经查,广告所指4人中实际仅有两名有教师资格证,另外两名未持有教师资格证。沪江教育通过自行运营的网站销售页面广告中一是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三是虚构了该课程的有关的允诺、授课老师曾获荣誉等信息做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描述行为,足以影响消费者对当事人商品(服务)的购买意愿和判断,对消费者在选择同类课程时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沪江教育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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