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过闸按船舶登记总吨计费 试行期限5年
9月7日,“赋能西部陆海新通道,激活广西开放新引擎——世纪工程平陆运河通航”新闻发布会在广西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林安仁介绍,平陆运河过闸费收费标准是1.0元每总吨·次,试行期限为通航之日至2031年9月30日。过闸按船舶登记总吨计费,数据在《船舶吨位证书》上有固定载明。(制作 陈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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