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11日,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星创业”或“公司”)公告称,因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起诉三体宇宙。
具体来看,华星创业表示,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因公司与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体宇宙”)发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受理。

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显示,2023年2月,原告(华星创业)与被告(三体宇宙)就《三体》作品在授权范围内“一款AR应用程序及AR联名设备授权”“元宇宙社区授权”“作品中一个主要人物的虚拟形象开发、设计、运营授权”3项授权内容分别签署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授权金合计为1.3亿元。
协议履约过程中,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授权金合计1.3亿元,并基于协议进行项目开发以及产品的销售,原被告双方就协议履行产生争议,被告干涉原告对相关授权的使用及宣发。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华星创业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解除;(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知识产权授权金9316.67万元;(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1000万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华星创业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914.57万元。本次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体》是著名科幻作家刘慈欣创作的长篇科幻系列小说。据三体宇宙官网介绍,公司是中国科幻产业运营的先锋企业,是《三体》三部曲的内容开发及商业衍生的全球独家版权方。
华星创业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当年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的公告》,三体宇宙将系列小说《三体》(含系列小说三部曲,以下简称“作品”)在授权范围内的“一款AR应用程序及AR联名设备授权”“元宇宙社区授权”“作品中一个主要人物的虚拟形象开发、设计、运营授权”授予公司。公司通过与三体宇宙关于《三体》系列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合作,正式进入元宇宙、虚拟现实和数字人等数字经济产业,通过国际顶级IP赋能5G+应用场景的开发和落地,公司开始研究和开发高质量的数字产品。
华星创业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下半年,公司自建团队完成研发制作了《三体》主题、恐龙主题、航天主题、酒文化主题等一系列虚拟现实数字内容项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开发服务以及向消费者提供虚拟现实的体验服务。报告期内,该类业务尚未形成规模。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8年,游族网络创始人林奇主导收购《三体》版权的相关事项,成为《三体》唯一版权方,并专门成立三体宇宙,进行IP项目推进和落地工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三体宇宙 (上海)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上海游族科技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三体宇宙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奇歆咏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奇歆”),持股比例为76.25%。上海奇歆由上海游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华星创业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9年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致力于开拓移动通信领域创新服务和产品,通过提升公司服务的执行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为电信运营商、通信主设备供应商、铁塔等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技术先进的产品。
业绩方面,2025年三季度,华星创业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同比减少7.58%;净利润-1358.54万元,同比增加23.30%。
二级市场上,华星创业11日收跌2.42%,报6.06元/股,总市值30.8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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