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公告>>正文

V观财报|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减持违规被警示

2025-12-18 20:57:2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18日电 韶能股份12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伟”)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5号)(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深圳兆伟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深圳兆伟于2025年11月12日提交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显示,2025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1440.47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35%(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37%),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深圳兆伟在持股比例降至10%时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上市公司的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权益变动未及时披露。深圳兆伟于2025年11月18日提交的《减持信息表》中显示,2025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404.70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38%(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0.39%),导致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深圳兆伟在持股比例降至9%时未及时予以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兆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韶能股份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针对公司第二大股东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提醒、敦促第二大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5日,深圳兆伟持有韶能股份7872.41万股,持股比例7.40%。(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